最近我收到電郵,有關某電車股東投票:
Proposal Four
A CEO Performance Award 100% Aligned with Stockholder Interests
Proposal Three
Bring Tesla Home to Texas
用股票奬勵員工,是平常不過嘅事,不過由電車大老闆自己提出,佢財富係我唔知幾多倍,總是覺得怪怪地,當年誠哥任長和主席及董事,只攞五千元董事袍金,沒有加過價,遇有股票因短期因素下跌,誠哥更會用自己資金支持,大手掃貨,令股票價格穩定,雖然誠哥咁做,也純為利益,但對小股東而言,沒有反感。如果黃仁勳提出,我相信冇股東反對,因為佢嘅股票破千,佢也成為世界富豪排十三,真真正正為股東爭取利益。
反觀某電車,今年股價由最高299元,跌到177元,跌了過百點,仲厚顏無恥要用股票奬賞,合唔合理?仲講埋咸豐年升咗1100%,有甚麼意思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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