任何比賽、競技都有規矩,以便這些較量都能公平、公正形式下進行。
搏擊比賽有規矩,拳手要過磅,體重要同一個級別,有賽例,要在遵守規矩條件下,得勝者才被認定及尊重。
這是文明社會,理所當然嘅事。
如果唔守規矩嘅話,一切比賽都冇意思,所有輸了唔服一方,都用武力解決,揸槍話事,就好似去賭場贏了錢,唔俾走,咁仲有人去光顧麼?定規矩嘅人,自己都唔守,輸打贏要,承諾嘅事,當冇件事,奮鬥一生,兩代歸零,唔聽話嘅,全部入獄…
雖然有些打法,唔算好光彩,但都係按賽例去玩,沒有犯規。好像泰拳對MMA,羅唐大戰大力鼠,第一round 用泰例,大力鼠迴避,最終涯過,第二round用MMA例,羅唐按理迴避,退著打,一樣可以涯過,但最終被大力鼠鎖住,他昏迷也不投降,最後裁判急停賽事,判大力鼠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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