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小勝大,以弱勝強,係十分美妙嘅事,不過我講出一個事實,基因已經決定一切。
基因是決定骨質密度、肌肉大細、力量、體能,黃種人係全部輸晒,仲有一樣搏擊好關鍵,臂展,最頂級搏擊拳手,臂展比身高還長20cm以上,即使一樣咁高,你都唔夠佢長(嗰方面就更加),邊有得玩呢?換言之佢可以打你,你打唔到佢,就算搏拳互中,佢打到你痛到入心,你嘅拳只不過在佢表面輕輕掂一掂,怎麼可以贏呢?
如果上圖這兩個人你完全唔識,你都會買Chuck Norris羅禮士必贏,但事實呢?佢自己也講了答案,唔似某些武打明星,連「因只單」都話他打得慢,竟然話自己會贏。
這就是夜郎自大。
當實力高過人幾班,就算身型差距、年齡差距、力量差距,也可碾壓對方。不過上得擂台,個個都訓練有數,怎能比別人勤力呢?
先天因素已經輸晒,只有計算後天因素,除非你比佢哋勤力許多、許多,實力超過對方。
(許多功夫只停留在興趣班水平,連業餘拳手也打不贏,更莫說對甚麼甚麼,根本是不可能。如果對手係白人、黑人,連基因都輸埋,試問怎可能贏呢?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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