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2年4月7日 星期四

合神心意的理財(三)

 要明白管家的職份,先要分清楚擁有權與管治權的分別,神是擁有一切的擁有權,人只有管治權,兩者責任也有分別。

神的責任:

一、神是一切萬有的主人。(詩24:1)

二、神掌管世上的一切。(詩135:6)

三、神會供應我們一切的需要。(腓4:19)

人的責任:

一、我們是神財物的管家。

二、我們要忠心管理。(林前4:2)

三、我們若忠心,就會:與耶穌更親近、培養出敬虔的品格、得享財務穩定及富足。

以上巿公司為例,家族生意較難看到主人與管家職份的分別,誠哥以前既是老闆又是主席,即使其兒子上任,既是老闆又是主席。

HSBC的主席、CEO都是董事局委任的,又或者足球球隊,領隊及教練都是由班主聘請及委任,這些例子都讓我們容易理解擁有權與管治權的分別。

(英超曼聯經常換領導,對球隊絕對不是好事,但亦可看到以前領隊費格遜的管理功力,不是其他人可輕易取代。)

(當年費格遜對知名的球員,從來不會俾面,碧咸桀㥿不馴,費格遜飛靴,致令球隊上下知道,主帥權威是不容挑戰。)

(費格遜眼中,他只有四位世界頂級球員,包括C朗拿度、簡東拿、史高斯、傑斯,其中C朗拿度更是最優秀那位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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