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小學時,我已在基督教學校讀書,對於聖經的故事及比喻也相當熟悉,然而受制於小學老師的神學水平及教授對象年輕,仍有許多錯漏及不盡其意。
三個僕人的故事當然不是講投資,而是按才受責,能力越強,責任越重。
(電影蜘蛛俠,正與聖經的「按才受責」意思一樣。)不過,即使你知道是「按才受責」,第一僕人五千(「千」原文「他連得」)賺多五千、第二個僕人二千賺多二千,怎也知道第三個僕得一千資本,斷不會要求他要賺到五千、二千,但既然第三個僕人才華、能力沒有那麼高,賺錢比例也不可能100%。
「他連得」(Talent )也解作才華能力,五個他連得可比世界最頂級政治領袖、超級富豪、天才,兩個他連得可比政府官員、商家,一個他連得只是我們普通的凡人,唔好聽D叫喱民(layman),可以做到些甚麼呢?如果我們都按同一比例交帳,則我命休矣!
我們至少有一個他連得,誰說沒有才華?問題是我們有沒有好好利用,全心全意服事主。倘若我們像又惡又懶的僕人,將才華埋沒,豈能不受主的懲罰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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