荒謬嘅事,天天都係發生…
老人家所說都是事實,但實際係點?大家心照不宣!
咁大件事,「漁村」沒有傳媒報導,咁電視睇新聞仲有用麼?
一個人講啲咁嘅說話,仲有人俾錢幫佢打官司,咁荒謬嘅事都會發生。
既然唔關自己事,又要出錢打官司,咁荒謬嘢都可以嘅!就好似發債當收入一樣。
「突區正虎」俾錢打官司,就証明佢哋為country工作,佢哋衰咗,就係佢哋自己嘅事。
證據確鑿,卻說莫須有,人哋明明是愛「嬰國」嘅「嬰國人」,卻硬說他是「天朝人」。如果「天朝人」講嘅野係真,佢哋入獄係莫須有,咁傳媒為何唔敢報導?「正虎」既幫佢哋打官司,卻唔關HK事,係佢哋個人行為操守,唔make sense。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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