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早收到信件…
需知道陪審員任重道遠,責任非淺,英語水平唔夠也不應該做,避免判斷錯誤,不過這並非拒絕的理由。合資格做但冇做,不合資格但去做,一概犯法,要小心處理。我並非抗拒擔當陪審員,如果好像聯合國大會,各代表可用自己語言表達,又有耳機翻譯,係完全冇問題,又或自己英語水平已達一定水準,也是可以的。不過更重要,是必須在UK住夠五年,既然唔夠,就應盡快回覆不能擔當。
我自少有一個疑問,人類科技咁發達,點解許多病無法治癒,要一世食藥,食到死為止。 對於藥廠而言,從來沒有想過你有健康,因為當所有人類都健康,藥廠便要倒閉。藥廠只會樂見你不住咁病,僅僅醫你嘅病徵,或減輕你嘅痛楚就可以了,咁樣拖延醫療,即使令你康復嘅機會更渺茫,也在所不惜,因為只要你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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