喺大不列顛炒股,唔係賺錢交稅,蝕錢唔使交稅,咁簡單,要跟規矩行事。
一、平均成本法則:同一股票多次買賣,成本要平均化咁計。
二、30天法則:就是Bed and Breakfast rule,賣出股票30天內買回同一隻股票,成本會用新買入價格計算。
三、同日規則:same-day rule,同一日買入賣出必須配對計算。
如果唔識玩呢啲規則,真係就算蝕大錢都可以話你賺大錢,炒股已經係刀口上搵飯食,如果仲要左顧右盼,點會賺到錢呢?於是唯有淨係玩option,賺幾多期權金,就交幾多稅清清楚楚。
拳擊手參加MMA或終極格鬥之類,一定死硬,唔係佢唔夠犀利,只不過輸喺制度。我嘅炒股風格係靠頻密炒賣套利或降低成本,有許多下行炒賣,根本未賺到錢,盡其量透過買賣,降低成本,但人哋唔理你,同一日買賣要配對計算,因此明明冇賺錢,卻說你賺大錢,蝕錢情況下,你係交唔到稅,死硬!兩條路,一係等四月埋單,30萬加預繳,即60萬稅(視乎HMRC將你怎樣歸類),蝕賣股票交稅。一係四月前蝕夠錢,唔使交稅。既然係咪都係要你蝕賣,只不過先後,當然選擇先蝕唔交稅,好過又蝕又交。
以現時咁嘅環境,資產價值大幅下滑,買樓已經係無可能嘅事,即使買間細細地嘅Flat,也攞唔到錢,差在未敗走英倫,靠期權金勉強維持生存,暫時未有急切需要重出江湖,去酒店執房。應該涯到永居、入藉,如果政策沒有改動的話。
「出得嚟行,預咗要還」,都冇得唔服,炒股預咗三更貧、五更富,只是成日俾「歪芺」埋怨,所謂賺錢,只不過紙上富貴,資產負債表條數靚啲,對實質生活沒改變,只不過以前有睇樓這活動,現在睇都唔使睇,因為冇錢買。不過正正係生活水準不變,就更有韌力堅持下去,「有得揀先至係老闆」,今日我可以選擇去那個國家住,可以選擇食用油,還是機械潤滑油,可以選擇酸種麵包,還是糖尿麵包,可以選擇營養,還是一堆元素周期表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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