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要走,動物也要跟著人走。但動物要離開漁村,也要做許多手續。我就知道這麼麻煩,自從大貓升天以後,已謝絕再養各種動物。然而,大姊及姐夫那邊仍有動物,又會去大不列顛,又屬於唔聽話群組,為避免過千種副作用,以及五至十年才展現的問題,以致不能進入政府場所,我唯有做「跑腿」。
他們已睇晒獸醫,買晒機票,有齊一切文件,我只負責交表交費。去到長沙灣政府合署,五樓漁農處九號櫃位辦理。說到這裡,我問點解咁困難都要走呢?某國人說「終嬰攣盒星名」已是歷史文件,但該文件已在聯合國存案,孔子曰:「民無信不立」,怎能令人有信心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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