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盤入門三招:搬、抬、托。
搬者,即是移動、遷移、搬運。
抬者,即是提高、杠抬。
托者,即手推物品也。
搬是指將物品由一處搬運到另一處,抬是將物品由一個高度提升至另一高度,托者是指用手將物品推動至不同位置。簡而言之,就是地盤雜工苦力所做的工作。
自從到了地盤工作,發現許多不公義的事,實在不吐不快!
有些口頭講是700元一工,但合約卻是寫400元,強迫工人簽署,有時工人為了份工,不得不簽署,但後患無窮。固然資方可以供少許多強積金,但若勞資紛爭,工人是毫無保障,因為合約是寫明400元,故最多只能爭取到400元薪金。
有的合約是寫明800元一工,但實際是出600元,200元就會被所謂的中介人食了,「食夾棍」是很普遍,工人為了生活,也無奈接受。
去到工程項目,要數人頭,有幾多人,就會報幾多名師傅,但我們都知道,真正的師傅是指出到師傅薪酬,但許多都是雜工、學徒、中工…但上報全部都是師傅,薪酬差額有多大呢?食夾棍有多大呢?
我自己的親身經歷,是透過建造業議會的「先聘請後培訓」進入地盤工作,建造業議會出資一半,建築公司出資一半,然後再由建造業議會出資給建築公司聘請師傅,作為這班學徒的導師,在實際地盤學習,讓他們學有所成,成為地盤的新力軍。
但實際是怎樣呢?
學徒400元人工,換言之,議會出200元,建築公司出200元,但導師欠奉。以我們六名同學計,要兩名師傅作導師,議會要俾兩名師傅的工資給建築公司,一名師傅的工資,已經頂得住我們六人建築公司所付出的薪酬,食夾棍到盡,賺到盡。
我們未入地盤前己考到金屬棚架中工的資格,所以建築公司分配我們去做搭架工作,搭架、拆架,與一般棚架工無異,棚架工是有700元至1000元一工,但我們是400元一工(建築商只需俾200元),賺到盡。
後來我們去到高鐵823工程,823A大江埔至謝屋村隊道、823B石崗列車停放處及緊急救援處,即是我們所謂的菜園村高鐵工程,都有棚架工作,但主要是Housekeeping,請一個雜工清理場地都要600元一工,但我們是400元一工(建築商只需俾200元),賺到盡。
作為學徒,我不介意做甚麼,亦不介意開始的時候薪酬偏低,但建造業議會給建築商兩名師傅作為我們導師的薪酬,就袋袋平安,計計條數,根本不需一分一毫,就有一班雜工去工作,還賺了導師費數萬。
作為工人,如果公司根本無心栽培,不要緊,我們去當個雜工,一樣做搬、抬、托,都有600元人工,何需忍受400元的低薪呢?如果不是因為「先聘請後培訓」計劃,在受訓及實習每日的薪酬扣起80元,六個月合共扣起12000元,必須要完成訓練、地盤實習,以及考埋金屬棚架中工及木模板中工,取得合格,才可取回,否則根本無人會堅持下去。
建造業議會派專員至地盤探班,了解我們情況,經過第一次反映,建築公司無奈將我們編到模板(釘板),但由於模板工作大部份都外判至炒家,所謂炒家,就是將工程外判,完成工程,就可得到工程收入,是沒有義務教導我們的,所以大都是做搬、抬、托等體力工作,只要少少達不到他們心意,就粗口橫飛…。如果不是建造業議會的B師傅在受訓時早早幫我們打底,提醒我們面對X、交叉、Y當耳邊風,不要介懷,否則倒不知會發生甚麼事了。
公司如常每月賺取由議會發出的導師費,至議會再派專員至地盤,撰寫報告時,竟互扯猫尾,說公司委派了這幾名師傅作導師指導我們,真係「Call now yeah」(可怒也!),我立刻跟專員說我從來沒有在810B地盤聽過及見過表中所列的師傅,亦從來沒有師傅指導。公司承諾加薪至500元,執筆之日仍未有兌現,專員說勞資糾紛,應找勞工處,不是他們管轄。
與公司的合約至四月尾就到期,但五月尾才考模板中工,但公司至今卻全無表示,亦沒有人跟我們傾下新合約事宜,任由我們自生自滅。新一屆的師弟告訴我,建築公司的合約寫著12000元25日,與事實不乎,又其中一份是自動離職信(意即公司解僱,一個仙都不必付出),問我們有沒有簽署,我告之我們所簽是沒有薪金的,那時亦不讓我們詳細查看…。
但我仍會努力工作,看看事態發展如何?
(金門建築及分判商各出資三千元,議會則出資五千元,令釘板學員首月受訓其間月入已一萬一千元,完成後到工地工作便增至萬三元,有導師指導及跟進,一年內考取到中工牌薪酬再幾級跳至一萬八千元。但不是所有公司都是這樣, 有許多公司透過計劃只希望短期提供免費勞動力及賺取導師費,無心栽培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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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聖經羅馬書12章19-21節)
自慰乎?自我安慰?
回覆刪除對其他人,或許是這樣。但神會施行公義,人就不必作審判者了。
回覆刪除我亦是先招聘后培訓釘板學員,感同身受,
回覆刪除考取中工后都系得600日工,现更加失業中,
師兄文章精彩呀
合约应有例明人工
回覆刪除釘板行頭係咁,好小合约制,慢慢來。希望在明天!
回覆刪除政府仲話輸入外勞,慘!慘!慘!
回覆刪除師兄, 你中途出家做地盤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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