馬來西亞第二家園是一個提供外國人的10年多次往返簽證(理論上可以永遠續簽,除非你犯了當地嚴重罪行或被動收入達不到他們的要求)。主申請人可以攜帶配偶及21歲以下的孩子,以及60歲以上的父母一起在馬來西亞居住。但要留意第二家園簽證不允許工作,故此你的被動收入一定要足夠你用到退休,即或工作,也只限兼職講師或政府獲批的每週20小時的兼職工作。(做得大學講師,何需去大馬?至於20小時兼職,都不過打發時間,不會當搵食吧!)
申請第二家園簽證你可以是自己去辦或是通過中介。中介費用一般不會超過一萬馬幣(兩萬港元左右)。提交資料至到申辦成功大約需要半年左右。強烈建議透過中介,有些錢不能省的,但要留意勿貪免費中介,因為他們大都要你購買物業,才會送中介費,並非真心幫你。又或者有些移民公司,根本沒有得到大馬特許的代理資格,只不過判上判,所需費用只會多了。
(移民歐美等地,關景鴻可以幫到你。但係大馬,可以直接找大馬特許代理。) |
透過大馬MM2H官方網頁,可找特許代理。
找到大馬官方認可的特許代理,根據地區,或選取吉隆坡、檳城等熟悉地區,又或者朋友介紹,選取合適的代理,作出委托,代理會給你們列出所需要的文件和手續。
申請步驟(一): 提交資料:
- 第二家園申請表格,主申請人和配偶各填一份。
- 健康表格,每位申請成員各填一份。
- 主申請人寫給移民廳的意向信。主申請人背景介紹,想在馬來西亞居住的原因,列出申請的家庭成員以及提供在馬來西亞居住時的收入來源(英文書寫)。
- 主申請人履歷表如學歷,工作經驗,專業/職位(英文書寫)。
- 每一位申請人的護照複印(從第一頁到最後一頁)。諾在12個月內更新了護照的則需把舊護照也整本複印。
- 四張個人頭像照片(3.5 x 5.0厘米),每位申請人都要提供。
- 主申請人在警務處的無犯罪記錄(俗稱「良民証」)(英文公證件和雙認證)。
- 結婚證書(英文公證件)。
- 孩子出生紙(英文公證件)。注:21歲以上的孩子不能偕同,除非有醫生證明孩子不能自理。
- 主申請人三個月的銀行記錄。(要有100萬港幣流動現金証明)
- 主申請人三個月的工資單或其他收入證明(可以是理財,房子租金,兼職等。要証明每月有一萬馬幣(兩萬港元)的海外收入。)
- 簽署同意馬來西亞第二家園部門的官員,知道他們有權審查收入來源。比如向有關銀行或在職公司人事部確認主申請人提供的文件。
(要取得無犯罪記錄,俗稱「良民証」,要先到馬來西亞駐港總領事館取得信件。地址:香港灣仔告士打道50號,馬來西亞大廈24樓,要留意辦工時間,下午四時收工的,你估不到的,香港人有開工、冇收工的。) |
(再將大馬領事館信件交至灣仔警察總部,之後警方會直接將良民証直接交給馬來西亞。地址:香港灣仔軍器廠街1號。留意近來有不少示威活動,警察總部或會成為目標,要預早安排。) |
(香港政局不穩,警察開槍射殺示威巿民。)
(香港警察用電單車撞向示威巿民,十分危險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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